公司減資是指因一定情況或需要,依照法定條件和程序減少公司資本總額的行為。
公司減資需要什么流程?
第一步:作出股東會決議
有限責任公司的決議應當包括:減少認繳的注冊資本,各股東減少認繳的注冊資本應當承擔的具體數額,各股東的出資方式和出資日期,并相應修改公司章程。
股份有限公司決議應當包括減少認繳注冊資本的具體方式:條,并相應修改公司章程。
有限責任公司提交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簽署的股東會決議;有限公司提交由會議主持人和出席會議的董事簽署的股東會會議記錄;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應當提交股東簽署的書面決定;國有獨資公司向國務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權的本級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企業產權登記變動表》提交的批準文件,以及外商投資企業依法作出的決議或者決定。
第二步:修改公司章程
根據股東大會關于減少資本的決議或決定修改公司章程。
第三步:辦理前置審批
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變更認繳注冊資本必須報經批準的,應當辦理相關前置審批,并提交相關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復印件。如屬于外商投資企業,需提交審批機關的有效批準文件,由營業部(局、部或委)申請減資審批,并出具新的《外商投資企業批準證書》;股份有限公司變更注冊資本的,應當提交依法設立的驗資機構出具的驗資報告和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的批準文件。
第四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公司需要減少注冊資本時,必須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資產清單。
第五步:通知債權人和對外公告
公司應當自作出減資決議之日起10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30日內在省級以上報紙上公告。
第六步:清償債務或提供擔保
債權人收到通知后30日內,或者公告后45日內,有權要求公司清償債務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
第七步:辦理工商變更登記
公司減少資本的,應當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請工商變更登記。公司變更注冊資本涉及實收資本變更或變更的,還應當同時辦理實收資本變更登記或申報變更。辦理工商變更登記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企業變更登記(變動申報事項)申請書》。
(2)公司簽署的《企業股東(發起人、出資人)、合伙人、投資人出資信息表》。
(3)加蓋公司公章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復印件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證。
(四)減少公司認繳注冊資本的決議或者決定。
(五)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修改后的章程或者章程修正案。
(六)根據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變更認繳的注冊資本必須報經批準。
(7)在報紙上刊登公司減少注冊資本公告的相關證明。
(8)公司債務償還或債務擔保情況說明。
(九)公司營業執照。
(十)法律法規要求的其他材料。
注:由于各地辦事處要求不一致,詳情請參考各地辦事處要求。